武夷茶標準解讀之——武夷巖茶沖泡品鑒茶具團體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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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夷茶標準解讀之——武夷巖茶沖泡品鑒茶具團體標準

團體標準

武夷巖茶沖泡品鑒茶具

T/WCGH 002-2022

1、范圍

本文件規(guī)定了武夷巖茶沖泡品鑒茶具的術語和定義、產品分類、技術要求、測定方法、檢驗規(guī)則和標志、包裝、運輸、貯存等。本文件適用3.1規(guī)定的武夷巖茶沖泡品鑒茶具。

2、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所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GB/T 2828.1 計數(shù)抽樣檢驗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質量限(AQL)檢索的逐批檢驗抽樣計劃

GB/T 2829 周期檢驗計數(shù)抽樣程序及表(適用于對過程穩(wěn)定性的檢驗)

GB/T 3298 日用陶瓷器抗熱震性測定方法

GB/T 3299 日用陶瓷器吸水率測定方法

GB/T 3300日用陶瓷器變形檢驗方法

GB/T 3301 日用陶瓷的容積、口徑誤差、高度誤差、重量誤差、缺陷尺寸的測定方法

GB/T 3302日用陶瓷器包裝、標志、運輸、貯存規(guī)則

GB/T 3303日用陶瓷器缺陷術語

GB 4806.1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

GB 4806.4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陶瓷制品

GB/T 5000 日用陶瓷名詞術語

GB/T 15608 中國顏色體系

GB/T 18745 地理標志產品 武夷巖茶

GB 31604.24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鎘遷移量的測定

GB 31604.34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鉛的測定和遷移量的測定

DB35/T 1545 武夷巖茶沖泡與品鑒方法

3、術語和定義

GB/T 5000、GB/T 3303、GB/T 18745、DB35/T 1545中確立的以及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

3. 1 武夷巖茶沖泡品鑒茶具

適用于武夷巖茶沖泡品鑒的專用白色上釉瓷質器具。

3. 2 蓋碗

武夷巖茶沖泡品鑒茶具主要組件之一,專門用于武夷巖茶的品鑒沖泡。

3. 3 品茗杯

武夷巖茶沖泡品鑒茶具主要組件之一,專門用于武夷巖茶的品鑒。

3. 4 茶海

武夷巖茶沖泡品鑒茶具主要組件之一,專門用于均衡茶湯濃度、分茶。

4、技術要求

4. 1 吸水率

產品吸水率不大于0.5%.

4. 2 抗熱震性

產品自180℃至20℃熱交換一次不裂。

4. 3 鉛、鎘遷移量

鉛、鎘遷移量應符合GB 4806.4規(guī)定。

4. 4 產品規(guī)格

4. 4. 1 蓋碗容積及主要尺寸

容積110ml,蓋碗杯呈倒鐘型,高53.6mm,上口外徑92mm;蓋碗蓋外徑75.9mm,蓋碗托外徑97mm,形狀及尺寸如圖,單位為毫米(mm)。

4. 4. 2 品茗杯容積及主要尺寸

容積35ml,呈倒鐘型,高47mm,上口外徑50mm,形狀及尺寸如下圖,單位為毫米(mm)。

4. 4.3 茶海容積及主要尺寸

容積200ml,高92mm,上口外徑83mm,形狀及尺寸如下圖,單位為毫米(mm)。

4. 4. 4口徑誤差

口徑誤差±1.5%。

4. 4. 5 高度誤差

高度誤差±3.0%。

4. 5 使用性能

蓋碗、茶海應出水順暢,收水后,出水口不出現(xiàn)水滴垂涎現(xiàn)象。

4. 6 外觀質量

4. 6. 1 顏色組合應符合GB/T 15608中的中性色的規(guī)定,要求N≥9.5,大小、厚薄、顏色一致。

4. 6. 2 產品不允許有炸釉、磕碰、裂穿和滲漏缺陷。

4. 6. 3 產品放在平面上應平穩(wěn)。

4. 6. 4 產品的蓋與口應基本吻合。

4. 6. 5 產品的外觀缺陷應符合表1規(guī)定,每件產品不得超過4種缺陷。

5、測定方法

5. 1 吸水率測定

吸水率測定方法按GB/T 3299執(zhí)行。

5. 2 抗熱震性測定

抗熱震性測定方法按GB/T 3298執(zhí)行。

5. 3鉛、鎘遷移量測定

鉛、鎘遷移量測定方法按GB 31604.34、GB 31604.24執(zhí)行。

5. 4 產品規(guī)格測定

產品規(guī)格測定方法按GB/T 3301執(zhí)行。

5. 5 使用性能測定

將蓋碗、茶海注滿水后測定。

6、檢驗規(guī)則

6. 1 檢驗分類

產品檢驗分交收檢驗和型式檢驗,采用每百單位不合格品數(shù)(計件法)檢驗。

6. 2 交收檢驗

6. 2. 1 每件產品須經企業(yè)檢驗部門全數(shù)檢驗并經交收檢驗合格后方可出廠。

6. 2. 2 交收檢驗項目為4.4、4.5規(guī)定的內容。

6. 2. 3 交收檢驗按GB/T 2828.1的各項規(guī)定執(zhí)行。各檢驗項目的不合格分類、接收質量限、檢驗水平及抽樣方案見表2。正常檢驗一次抽樣及判定按表3進行。

6. 2. 4 樣本的抽取按以下要求進行:

(1)單件產品按表2的規(guī)定從交貨批中直接隨機抽取樣本量。

(2)成箱配套產品根據交貨批產品數(shù)量對照表2的要求查出相應的樣本量,用樣本量除以每箱內的產品數(shù),其商若是整數(shù)則以此數(shù)值為抽取的箱數(shù);其商若含小數(shù),則去除小數(shù),在整數(shù)位加1為抽取的箱數(shù)。從交貨批產品中隨機抽取確定箱數(shù)的成箱配套產品,然后從抽取的箱中隨機抽取該批產品的樣本量(每箱中抽出的樣本數(shù)應大致相等)。

(3)當交貨批小于或等于樣本量時,則全部抽取。

6. 2. 5 交收檢驗項目中,如有一項不合格,則判定該產品為不合格。該批產品由交貨方返工后,方可再次提交檢驗。

6. 3 型式檢驗

6. 3. 1 型式檢驗項目為本文件技術要求的全部內容,其中鉛、鎘遷移量、抗熱震性每季度不少于一

次,其他項目每半年不少于一次,遇有下列情況之一時亦應進行型式檢驗:

(1)產品原料改變時;

(2)生產工藝方法變更可能影響產品性能時;

(3)停產6個月以上再恢復生產時;

(4)生產工藝過程中發(fā)生意外事故時;

(5)有合同要求時。

6. 3. 2 型式檢驗的樣本應從本周期制造的并經過批檢查合格的某個批或若干個批中抽取。抽取樣本的方法要保證所得到的樣本能代表本周期的實際技術水平。

6. 3. 3 型式檢驗按GB/T2829的規(guī)定執(zhí)行,各檢驗項目的不合格分類、不合格質量水平、判別水平、不合格判定數(shù)及抽樣方案見表4。有合同要求時,可由合同雙方協(xié)商確定。

6. 3. 4 檢驗的各個項目中,如有一項不合格,則判該產品型式檢驗不合格。

7、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

7. 1 產品的標志、包裝、運輸、貯存按GB/T 3302和GB 4806.1規(guī)定執(zhí)行。

7. 2 產品應在內包裝盒和使用說明書中說明產品不適用于干燒。

7. 3 成套產品包裝時要求配套無差錯。

來源:武夷山茶產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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